112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學生助學金計畫 1/8-2/29

發布日期:2024-01-08

為落實本會以「傳承與深耕原住民族語言、教育及文化,繁榮原住民族產業,推動原住民族事務」之宗旨,為關懷本市原住民族學童,強化原住民青少年的教育與身心發展,順利完成學業,並激發向上精神,進而達到原住民族群關懷服務工作,特辦理本助學金計畫

補助金額(總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
每人2,500元,共計40人(每人以1次為限)

補助對象
1、身分設籍:須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之原住民
2、學籍資格: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包括在職專班)、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在學學生
3、成績資格: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達70分以上
4、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清寒證明書;如為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或各區原住民族服務員家戶訪視個案,則提供個案轉介表作為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

申請方式
申請文件及應備資料請上本會官網(https://www.tyipdf.com.tw/)下載,並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33561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註明清寒原住民族學生助學金專案小組收」,所送證明文件亦無法提供退件服務,一律銷毀,本會不再另行通知;收到申請後,將由專人回復電子信箱,方算完成申請程序,並靜候核定與否通知(如仍未得回覆,請電洽專案小組)
應備文件
1、填寫申請書1份(請至最新消息下載)
2、戶口名簿影本或個人戶籍謄本影本(不省略記事)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4、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
5、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清寒證明書;亦可以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或各區原住民族服務員開立之個案轉介表作為相關證明文件
6、助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若本人無郵局帳戶請開戶,恕不接受期他銀行帳戶)

備註
本計畫經獎助單位及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機關首長核定後實施,經滾動修正時亦同

聯絡資訊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林小姐、黃先生 03-3807122

簡章下載:助學金計畫.pdf助學金申請表.pdf助學金申請表.docx助學金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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