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110年度藝術家駐館計畫錄取公告

發布日期:2021-05-19

本會於110年5月12日完成審查,經會議決議,由「陳曉雯、邱雅茹」取得駐館資格

獎助辦法
1、提供展覽空間:會館專業的展覽規劃整合
2、創作材料補助:提供藝術家駐館期間每月15,000元之創作補助經費

權利義務
1、簽署駐館同意書,藝術家每週至少創作二十小時(異地創作),並有工作紀錄供檢核
2、駐館藝術家配合宣傳、策展活動出席及導覽作品
3、需於駐館期間結束前,創作至少3件作品(含著作財產權)供本會館典藏
4、疫情期間配合防護措施如下:
(1) 藝術家駐館期間需簽署駐館同意書及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自主健康聲明書(附件5)
(2) 配合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獲選之藝術家請勿於駐館(異地創作)期間進行海外旅行、 洽公等違反防疫安全事宜。若身體有不適狀況,請立即通報本會並就醫
(3) 藝術家申請駐館時,請務必填寫可確實聯絡之兩名緊急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否則後續衍生之人身安全問題,概由藝術家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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