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113年度藝術家駐館計畫簡章 3/31-4/30

發布日期:2024-03-31

為鼓勵與支持原住民族新銳藝術家發展創作,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致力培植原住民族藝術家,將於本(113)年度公開甄選駐館藝術家,提供展覽空間、規劃展覽並典藏作品
本年度逢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20週年,不僅是回顧過去歷程與傳承的里程碑,更是嶄新起點的開始,特設計113年藝術家駐館計畫。這20年不僅見證了文化的傳承與創新,也承載著無數個人與群體的成長與變遷
為慶祝這個重要的里程碑,並迎向下一個20年,特別以「二十年軌跡:我們的故事,你的創作」來進行駐館藝術家徵選。我們募集您以自己人生中的20年為靈感的創作,用您的視角講述與展現對於時間、成長、記憶或夢想的理解和想像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為原住民族皆可申請,但審查將會以設籍、就業或就讀於桃園市的藝術個人創作者為優先(全國甄選,以桃園優先)

申請資料
1、含申請表、計畫書、作品集清單及預算表(附件1至附件4)
2、申請表:如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網站(https://www.tyipdf.com.tw/)之「最新消息」下載
3、申請表單內容:
(1) 個人簡歷
(2) 創作概念與特色
(3) 作品創作與呈現計畫
4、申請附件:
(1) 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代表作品集:實體信件請視創作屬性提供紙本、光碟或USB隨身碟

收件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30日(二)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實體信件:請以A4書寫並提供紙本一式兩份。掛號郵寄至(104429)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7號10樓之4(星玉文創有限公司),信封請註明「113年駐館藝術家甄選」

甄選方式
採「公開甄選」,於收件後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甄選事宜,並進行書面或面談評審作業

建議作品類型及展出條件
1、於報名時須有可供展出之已完成作品
2、作品將配合年度展覽期程於本會館二樓迴廊展出,迴廊牆面附設有吊畫軌、軌道燈可供運用

駐館期程、名額
1、駐館期間:駐館期間為113年5月15日至113年10月15日,共5個月
2、甄選名額:1名
3、創作地點:駐地創作,每週至少駐館創作20小時,並配合館舍活動調整

獎助辦法
1、提供展覽空間:會館專業的展覽規劃整合
2、創作材料補助:提供藝術家駐館期間每月15,000元之創作補助經費
3、講師鐘點費用補助:每小時2,000元,每場以2小時為限,駐館期間至少7場次
4、駐館藝術家個人形象專業平面攝影1次及駐館藝術家媒體宣傳報導1次

權利義務
1、簽署駐館同意書,藝術家每週至少創作20小時,附照片及工作紀錄(參考附件5)供檢核
2、配合主辦單位之規劃,於駐館期間帶領民眾進行現地創作或分享講座等類型活動
3、駐館藝術家配合宣傳、策展活動出席及導覽作品
4、需於駐館期間結束前,創作至少3件作品(含著作財產權)供本會館典藏

聯繫資訊
星玉文創有限公司(02)7752-7698分機106 樂蓋.格魯杜先生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03)380-7122分機21 斐夏爾先生

簡章下載:藝術家駐館計畫簡章及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