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第1次甄選

發布日期:2022-03-08
來源出處: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報名資格
1、甄選職稱: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2、資格條件
(1)設籍桃園市且具原住民身分者
(2)具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3/22止
1、以掛號郵寄本局教育文化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並請致電確認於截止日前送達本局,逾期恕不受理
2、親送至本局教育文化科吳先生收(請於111年3月22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局,並以本局收文戳章時間為憑,逾時不受理)

甄選名額:共計5名
1、本市各區:5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泰雅族2名、太魯閣族1名)
2、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5名(各缺額按其所屬族群備取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候補期間遇本補助計畫終止辦理,即喪失候補資格,本局將不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1、語推人員工作核心為「協助機關推動族語措施(營造友善族語環境)」、「推廣族語家庭化、部落化及生活化」及「語料採集及記錄」等。除必辦工作項目外,機關得規劃屬前開工作核心之業務,交由語推人員執行,並納入推廣時數及績效
2、語推人員應積極參與「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所辦理之各項會議及活動,以達成族語發展任務及合作目標,降低資源重複浪費之虞
3、必辦項目:「營造族語友善環境」、「協助機關推動族語復振工作」、「語料採集及記錄」、「族語聚會所」、「族語學習家庭」
4、選辦項目:「族語傳習教室」、「協助沉浸式幼兒園推動部落(社區)族語學習活動」、「輔導族語保母」、「協助教會推動族語學習」
5、年度推廣時數不得少 576小時
6、各工作項目規範及推動方式如簡章

薪資待遇
1、薪資:起薪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依計畫敘薪級距敘薪)
2、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依實際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3、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薪傳級或優級以上合格證書者,每月薪資給予專業加給3,000元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12/31止

工作地點: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

應徵方式
1、書面審查
針對以下表件進行書面審查
(1)報名表附件1 (含履歷表)
(2)個人戶籍謄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5)相關工作實務經歷影本1份
2、面試
(1)面試評分標準如簡章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簡章下載:111年第1次甄選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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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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