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9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第三次甄選

發布日期:2020-09-18
出處來源: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報名資格
一、甄選職稱: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設籍本市之原住民族人,需具原住民身分
(二)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三)具輕度身心障礙且面試合格者優先錄用

報名日期:109/09/21至109/09/30(以郵戳為憑)

甄選名額
一、本市各區:5名(賽夏族1名、泰雅族2名、排灣族1名、太魯閣族1名)
二、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各缺額按其所屬族群備取1名

薪資待遇
一、薪資: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整
二、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依實際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三、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薪傳級或優級以上合格證書者,每月薪資給予專業加給3,000元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9/12/31止

工作地點
一、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

應徵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針對以下表件進行書面審查:
(一)報名表(含臨時人員履歷表及聘僱及臨時人員簡歷表)
(二)畢業證書影本1份
(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四)相關工作實務經歷影本1份
二、第二階段: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聯絡人:(03)3322101分機6684 吳先生,10018622@mail.tycg.gov.tw

簡章下載:甄選簡章臨時人員履歷表聘僱及臨時簡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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